关于核对2014年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的通知
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我院现计算出2014全年研究生教学工作量,现发至各院所,请相关单位组织有关教师认真核对。
如变更研究生指导教师需到研究生院办理审批手续。
指导教师姓名、任课教师姓名必须真实准确,上报后将不得再修改。
工作量计算办法:1、博士生在校期间第1、2学期每学期按10学时计算,第3、4、5、6学期每学期按50学时计算;硕士生在校期间第1、2、3学期每学期按10学时计算,第4、5、6学期每学期按30学时计算。博士、硕士研究生只计算三年的工作量。2、研究生(含博士、硕士)以30人为一个标准班,每增加10人,增0.1个标准班,即按1.1个标准班计算工作量。重复班第一个班为1,第二个班以后(包括第二个班)为0.9。学位公共课程增加1.2系数。
请各单位于2015年1月5日将《2014年研究生工作量更正表》经所在学院或研究所负责人签字、单位盖章后交研究生院培养办。
bat365在线平台研究生院
2014年12月1日
以下附件是2014年我院教师研究生工作量表,请各位老师查看核对,如有错误,请填写《2014年研究生工作量更正表》。
附件下载:2014120159631533.doc
附件下载:2014120158994721.xls
附件下载:2014120160957469.xls
附件下载:2014120160598969.xl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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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12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