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硕士生导师网上上报有效科研项目的通知
各位硕士生导师:
6月1日-6月8日,请上报有效科研项目有变化的指导教师,上报方式与3月份一样 通过系统上报。
上报方式及程序
1.1 指导教师和学院均通过“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2012版”上报有效科研项目。
1.2 指导教师登录系统后,通过菜单“招生科研管理”填报并确认有效科研项目。
1.3 培养单位登录系统后,通过菜单“招生科研管理”审核指导教师填报的科研项目。
1.4 研究生院招生与学籍科对培养单位已审核通过的科研项目进行审核。
特别注意:本次只填报 科研项目有变化 以及 3月份漏报错报的有效科研项目
详细报送方法及相关规定请查阅文件“【研[2014]2号】关于研究生培养单位报送硕士生指导教师2014招生年度有效科研项目的工作安排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