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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
来源:网络 | 发布时间:2014-04-03 | 浏览次数:

各单位: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328号),现将我校2014年元旦、春节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。    

一、 元旦: 11日(星期三,新年)放假1天。

二、 春节: 131日至26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其中,131日(星期五、农历初一)、21日(星期六、农历初二)、22日(星期日、农历初三)为法定节假日,21日(星期六)、22日(星期日)公休日分别调至23日(星期一、农历初四)、24日(星期二、农历初五),126日(星期日)、28日(星期六)公休日分别调至25日(星期三、农历初六)、26日(星期四、农历初七)。126日(星期日、腊月廿六)、27日(星期五、农历初八)、28日(星期六、初九)上班。

三、清明节:45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其中,45日(星期六、农历清明当日)为法定节假日,46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,45日(星期六)公休日调至47日(星期一)。

四、劳动节:51日至3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其中,51日(星期四、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)为法定节假日,53日(星期六)照常公休。54日(星期日)公休日调至52日(星期五)。54日(星期日)上班(课)。

五、端午节:531日至62日放假公休,共3天。其中,62日(星期一、农历端午当日)为法定节假日, 531日(星期六)、61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。

六、中秋节:96日至8日放假公休,共3天。其中,98日(星期一、农历中秋当日)为法定节假日, 96日(星期六)、97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。

七、国庆节:101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其中,101日(星期三)、2日(星期四)、3日(星期五)为法定节假日,104日(星期六)、105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,928日(星期日)、1011日(星期六)公休日分别调至106日(星期一)、107日(星期二)。928日(星期日)、1011日(星期六)上班(课)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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